為持續推進我鎮水環境治理工作,加快提升我鎮生態環境質量,按照縣委、縣政府工作部署,4月17日下午,我鎮召開“廠中廠”及鍋爐整治工作會議。鎮三套班子成員、副科領導;環保辦、安監所、村建所、供水公司、專職消防隊、美好生活天然氣公司、市監所、稅務分局、供電所、人社所等部門負責人;各村(居)駐村組長、書記、主任以及“廠中廠”企業主、鍋爐企業主等參加會議。會議由鎮委副書記、鎮長陳沛林主持。
會上,副鎮長葉立波布置了涉水企業“廠中廠”整治工作,我鎮將通過對全鎮涉水企業“廠中廠”情況開展全方位的調查摸底,掌握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,以環保、安監、消防、稅務、勞工等手段,督導企業清退“廠中廠”,并引導企業通過技術升級改造,實現排污量核減。
我鎮將成立核查組,開展“廠中廠”全面復核、全面整治和清退工作,最終對企業的實行長效動態監管。
黨委委員、副鎮長黃水楊布置涉企鍋爐整治工作。當前,我鎮共有鍋爐98臺,其中每小時35蒸噸(含35蒸噸)以上的2臺;20噸(含)--35噸(不含)14臺(其中在用9臺,停用5臺);20蒸噸以下(不含)鍋爐82臺(其中在用67臺,停用15臺)。要在2020年12月底前,完成我鎮轄區每小時20蒸噸(含)以上35蒸噸(不含)以下鍋爐煤改氣改造工作。
他要求,各企業要和政府簽訂鍋爐改造承諾書,并按照承諾書約定時間內改造完成;各涉鍋爐使用企業高標準貫徹執行《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知》(惠府[2018]2號)文件精神, 按照時間節點使用天然氣、頁巖氣、液化氣或電;在未鋪設天然氣管道的轄區,相關企業可設立天然氣儲罐進行供氣,但設立天然氣儲罐的場所必須要符合相關部門的安全要求,同時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工作計劃,填報鍋爐改造計劃進度報送給鎮安監所,并于每周五前報送當前的實際工作進度;已經停用或待注銷的鍋爐,不能辦理齊全手續的,及早辦理注銷手續;在用鍋爐確保符合相關部門安全要求;鎮天然氣公司要加快推進管網建設,將管網接駁至各鍋爐企業廠區內,切實降低企業用氣成本,推動供氣企業與相關用氣企業互動良性合作。
鎮委書記熊滿池在最后的講話中,要求各參會人員要提高認識,以鐵的手腕抓好水環境整治工作;要加強溝通,把好時間接點,層層抓好落實;要加強組織領導,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;要加強輿論宣傳,推動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深入開展。